母丢包11岁儿呛警:不安置就杀了他或我死 5年后挨告遗弃
▲杨女把儿子丢在派出所,整整5年都没有见面。(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桃园市杨姓女子2013年12月17日将11岁的儿子带到龟山警分局回龙派出所,要求警方协助安置,否则她就要去自杀,接着丢下小孩自行离去,5年后则被儿子怒告遗弃。新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杨女丢包孩子后就没有再出现过,显然已经触法,20日依遗弃罪起诉她。
检警调查,杨女当天跑到回龙派出所,一进门就要求警方帮忙安置当时才11岁的儿子,甚至直接呛声如果不帮这个忙,她就要把孩子杀掉或者自己自杀,接着就把人留在派出所独自离开。
▲16岁少年不满儿时被母亲丢包派出所,决定提告遗弃。
由于杨女离开后就没有再出现过,也未给付扶养费或其他任何费用,警方担心孩子没人照顾,于是主动帮忙联系桃园市政府安排紧急安置。不过,事情经过5年,当年被母亲丢下的男童已经成长为16岁的少年,他不满自己年幼时遭丢包,气得在去年决定提告母亲遗弃罪。
虽然杨女出庭时矢口否认,但检方认为,她将一名11岁的小孩独自丢在陌生的地方,显然已经让无自救力的儿童陷入危险之中,加上身为母亲必须负起扶养义务,如果真的有困难可以向社福单位求助,但她没有这么做,还选择以最极端的方式处理,初步认定确实涉犯遗弃罪,20日已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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