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的社会-别扼杀生育的基本人权

个人生殖医学领域从事临床工作三十余年,不断有病患要求寻找代孕者,或病人私下千方百计找到的代孕者进行人工受孕试管胚胎植入术,以完成为人父母心愿,但碍于国内法令,协助代孕者的医疗人员须冒违法风险,只能再三婉拒病人要求,或转介至国外治疗。

从病人绝望眼神中,我知道,在教学医院得不到服务,病人自然会转而寻求愿意冒险的医疗人员,甚至远赴人生地不熟的东南亚美国…寻找传宗接代的一丝希望,但他们须要付出庞大的金钱精力代价,并且多陷自己于无保障的险地生育基本人权台湾生殖科技早已成熟,身为第一线医疗人员不能了解为何在捐精捐卵均已合法之今天,只因政府法令限制让病患花大钱奔波至国外?令为人父母变成拥有经济能力时间的少数人之权力

少子化的趋势,令政府不断推出鼓励生育的措施,在失业晚婚高房价现况难以解决下,个人深信难以鼓励年轻人普遍怀抱生养下一代的意愿,然而数万个欲寻求代孕者的家庭,却属于身心较成熟的夫妻,万事俱备只欠法令通过,只要法令规划完备,例如限制代孕成功次数,参考诸多已实施合法代孕国家经验,将可使代孕的副作用降至最低。有条件通过代理孕母法规,将使台湾生育人权得到基本之保障,在生育率全世界几乎最低的台湾,应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