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危机首要元凶 「事业废弃物」回流中台湾 

▲许多焚化厂偏好收处理费用较高的事业废弃物,以致于生活垃圾无处可去。上图为台中文山焚化厂的垃圾贮坑。(图/记者陈明仁摄)

《垃圾危机》系列报导

文/蔡百蕙

「事业废弃物不能抢一般家庭废弃物的焚化厂燃烧量。」环保妈妈基金会董事长周春娣说。在高雄市调高垃圾处理费之后,原本外流的事业废弃物陆续回到中部县市当地政府无力处理,也被视为导致中台湾民众今年夏天与垃圾共存的首要原因之一。

台中市环保局长洪正中证实,从去年8月份开始,就观察到事业废弃物回流的现象,「台中市的事业废弃物之前很多就是去高雄,但是高雄涨价以后就回流,涨价也是因为大家都不付钱。」

台中市的事业废弃物回流后,由于数量庞大,台中市议会接着竟做出决议境内三座焚化炉不再接收外县市垃圾,「自己的事业废弃物要自己收。」洪正中说。结果,原本依赖台中市的云林县南投县,垃圾开始屯积,回流的垃圾超出处理能量,台中的垃圾也随之堆高。

环团建议,事业废弃物应自行建立处理机制,以免压缩焚化厂供生活垃圾的处理容量。(图/记者陈明仁摄)

对此,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抨击,事业废弃物是事业主的责任,不是政府的,「去看废清法就知道,台中市议会那个决议是有问题的」台中市的焚化厂应该协助邻近县市处理生活垃圾,而非优先处理台中市的事业废弃物。

事业废弃物的处理问题,谢和霖建议,必须法制化,明订焚化炉以燃烧一般生活废弃物优先,更何况焚化炉的设计是燃烧生活垃圾,并非来源复杂的事业废弃物,事废有许多特点毒性、氯含量热值等和生活垃圾不同,不能长期仰赖一般的焚化炉。

▲台中市环保局长洪正中指出,外县市提高收费后,事业废弃物的回流是出现垃圾屯积问题的主因。(图/记者陈明仁摄)

洪正中也认为,「事业废弃物要有自己的地方」,企业主应自行建立废弃物去化的能力,「我们一直向环保署反映,工业区一定要自有焚化炉」然而,要建立全国事业废弃物一套稳定的处理机制,「环保署推给经济部行政院有裁示,经济部要努力,但努力很慢。」

20多年前正因为垃圾问题而投入环保工作的周春娣指出,近年来,环保署和地方把工作重点放在其他业务,例如气候变迁温室气体减量等全球碳减量议题上,轻忽了台湾废弃物处理即将爆出的垃圾危机,「许多问题都需要重新开启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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