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审判草案 台湾陪审团协会呼吁注意人权保障
司法院推出「传染病流行疫情严重期间司法程序特别条例」草案,拟定疫情严重时可「视讯开庭」,立法院11日将就此议案进行党团协商,台湾陪审团协会针对「视讯开庭」提出六大重点,呼吁司法院及立法院应注意司法人权保障问题。
司法院表示,采用远距视讯只是提供法院及当事人在疫情严重之特殊时期,一个有别以往的「开庭方式」选择,审判仍会公开透明。
司法院表示,关于公开审判不应因采用科技设备开庭而被遗忘部分,特别条例维系审判公开原则,并未加以限制或排除,至于全国律师公会建议,例外时可不公开辩论及宣判部分,虽为避免传染风险之立意良善,但审判公开仍可以透过相关措施加以维系。
另外,关于正当法律程序及辩护倚赖权,被告与辩护人不受干预下充分自由沟通之权利部分,这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宣示的宪法原则,司法院会在法院办理远距视讯开庭参考手册中亦加以明列,以提醒注意。
司法院表示,关于法院决定使用远讯视讯开庭,应以裁定为之,其他为促使法院注意,完善其制度运作,兼顾各方权益之建议,司法院或已增列于立法说明,或将列入相关措施,促请法院于实际适用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