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袭胸「摸歪」只碰到锁骨 法官:这样不是性骚扰

▲袭胸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陈姓男子不怀好意在街上飞车袭胸陌生女子,经被害人提告后被依性骚扰防治法起诉,然而他在犯案时因为「没有摸准」,其实只摸到锁骨,虽然行为可议,但构成犯罪要件不足,因此获判无罪。

据判决书,30岁的陈男去年4月9日下午骑着机车沿台中市南屯区中路往乌日方向行驶,行经环中路与向上路之交岔路口时就看见陌生女骑士文文化名)在等红灯,因此故意接近后伸手摸对方左胸,吓得文文大喊「变态」!犯后加速逃逸,但因为一旁王姓骑士立刻记下他的车牌,因此很快就落网。

文文向法官控诉陈男当时用手触摸他的左胸上方,本来应该是要碰胸部,但因为她穿厚重外套,所以没有碰到,只摸到肩膀与胸部之间,大概是锁骨的位子,而王男虽然帮忙作证,但也说自己看到的是收手的时候,不是正在摸的时候,结果两人的证词让法官认定陈男只有摸到锁骨位置,不是胸部。

法官认为,性骚扰防治法以女性胸部突出、臀部浑圆规范的隐私部位是指臀部、胸部,而肩膀、腰部难认定是隐私处,陈男的突袭确实带有恶意,并让被害人产生不悦或是心理阴影,以是侵权行为,但就性骚扰而言构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