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如虎口 降低事故发生率靠这两个关键字
▲驾驶人在马路上行驶时,谨记路口停让准则,保障生命安全。(采访撰稿/记者李彦慧;摄影剪辑/记者林惟崧)
▲车来车往的台北市街头,时常可见车与车,或人与车争道的危险景像。(图/记者林惟崧摄,下同)
记者李彦慧/采访报导
车来车往的台北市街头,时常上演车辆互相争道、彼此不礼让的情况,导致许多车祸意外发生,而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资料显示,103年道路交通事故件数总计307,402件,事故道路型态为交岔路者为185,789件,约占总件数的60.44%,其中「未依规定让车」肇事比率相当高。民众蔡先生就表示,在路上时常看到直行的机车车速很快,但转弯车不礼让骑士,直接造成相撞意外;平时骑机车通勤的李先生也说,在路上常遇到体积较大的车不愿礼让,让他感到相当危险。
▲街访民众都表示,时常在路上遇到车辆不礼让彼此的情形,相当危险。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委员会也在今年力推「路口停让」以降低交通事故,「路口停让」区分为车辆间与人车两部份,交通部路政司科长赵晋纬表示,「支线道」车辆要让「干线道」的车辆先行,只要道路上有设置倒三角形红色的「让路标志」、八角形红色「停车再开标志」,或划设「让路线」或「停」标字,以及设置闪光红灯号志时,表示该道路为支线道,支线道的车辆行驶到路口,要暂停让行驶于干线道的车辆先行;而道路上设置有闪光黄灯号志,表示该道路为干线道,虽然行驶在干线道的车辆拥有先行权利,但仍然应该减速前行。
另外,少线道的车辆必需让多线道的车辆先行,如果在一个路口也没有设置号志,车道速也相同时,就必需依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以及让自己右方的车辆先行。透过准则,交通部期望能协助用路人,降低事故发生率靠这两个关键字-「停让」,来建立穿越路口的正确「停让」观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部提醒,汽机车驾驶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转弯时,要优先礼让行人通行,违者可处新台币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赵晋纬提到,汽机车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或是转弯的时候,要优先礼让行人来通行,如果违反规定,会被处新台币1200以上、3600元以下的罚锾,交通部也呼吁所有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应要减速慢行,也要礼让行人,大家共同来维护用路安全,让生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