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永和警加强取缔「低头族」违规

新北市永和分局自2020年1至3月期间,针对驾驶人违规使用手机共取缔告发2197件。(永和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自2020年1至3月期间,针对驾驶人违规使用手机共取缔告发2197件。(永和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自2020年1至3月期间,针对驾驶人违规使用手机共取缔告发2197件。(永和警分局提供)

现今为智慧型手机时代民众几乎人手一机随时「低头」滑看网路讯息,亦常发现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道路时使用手机上网,未注意车前状况,此行为最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自2020年1至3月期间,针对驾驶人违规使用手机共取缔告发2197件,1至3月因未注意车前状况而发生肇事之交通事故案件98件,与2019年1至3月发生140件同期比较减少42件(-30%)。

另2020年1至3月发生A2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共536件,与2019年1至3月发生572件同期比较减少36件(-6%),显见对驾驶人违规使用手机之严正执法取缔,确实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发生率

永和警分局长谢宗宏提醒各驾驶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第1项规定:「汽车驾驶人于行驶道路时,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者,处新台币3000元罚锾」。

同条例第31条之1第2项规定:「机车驾驶人,处新台币1000元罚锾」。并呼吁各驾驶朋友,为确保大众行车安全,避免分散注意力而衍生交通事故,务必配合相关规定,于驾驶时严禁手持使用相关通讯设备,即使在路口红灯时之空档也不要把玩手机,若驾驶人真有需要使用,最好还是将车辆开到路旁适当处所停好熄火后再使用手机,以免违规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