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摸我胸部!大叔控年轻妈大马路上性骚扰 监视器还原:只碰到肩膀

▲年轻妈妈被控在处理行车纠纷时,向对方中年大叔伸手摸胸涉嫌性骚扰。(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1名林姓女子日前和家人开车和人发生行车纠纷,对方找朋友a男到场帮忙处理,双方在马路上剑拔弩张之际,林女看a男离车子很近,担心吓到车上孩子,拍了拍a男的臂膀说:「大哥,别这样」,没想到被a男向警察报案「她摸我胸部,我胸部很痛」,控告林女涉嫌性骚扰、伤害,台北地检署调查后,4日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

a男因是性骚扰案件被害人依法不得揭露年籍资料,不过根据检警接获的告诉内容,他是在日前,接到朋友通知,朋友在新北市新店区和人发生行车纠纷,a男因此赶赴现场了解状况,双方就在马路上开始争执车祸责任

▲a男在大马路上向警察提告「她摸我胸部,我胸部很痛」。(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因为双方剑拔弩张,很多路人驻足围观警方获报后也马上到场,a男却突然向警察表示「我要报案,她碰我胸部,我胸部很痛」,指控林姓女子嫌性骚扰、伤害,警方听了也傻眼,确认a男要提告后就制作笔录依法送办。

据了解,挨告的林女辩称,当时双方在路上争执,因为a男表现比较激动,又很靠近她们家的车子,林女担心车上的孩子被吓到,所以只是上前拍了拍a男的左臂膀:「大哥,大哥,别这样」,试着把a男带离车子远一点,林女并反控a男扬言「找黑道」,涉嫌恐吓罪

被告的年轻妈妈说只是拍手臂安抚a男情绪,以免吓到车上小孩。(图/达志示意图)

检察官勘验现场录影画面,林女确实只是伸手拍到a男臂膀,且考量当时现场围观的人多,依常情不太可能发生摸胸性骚扰情形,a男也无法证明自己受伤因此处分不起诉林女;至于林女反控遭恐吓部分,应是a男一时气话,否则不会在警察面前说要「找黑道」,因此也一并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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