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丁海龟被骚扰!潜水客认了「忍不住」摸一下 最惨下场曝光
记者吴佩蓁、陈昆福/屏东报导
海巡署第八巡防区指挥部昨(21日)接获民众报案,指有潜水客在垦丁合界岸际海域触摸海龟,因海龟属于保育类动物,严格禁止触摸和干扰,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循线追查,该名潜水客也坦承犯行,后续将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屏东地检署侦办。
▲垦丁海域一名男性潜水客偷摸海龟被拍下。(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依据民众提供的影片循线过滤查访,锁定1名男性潜水客,经查证后,该名潜水客坦承在垦丁合界岸际潜水时看到一只海龟,靠近海龟后忍不住伸手触摸,过程全被同行潜水客拍下,后续将该潜水客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函送屏东地方检察署侦办。
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队呼吁民众从事水上活动时,面对野生动物应把握三不原则「不接触、不干扰、不喂食」,违者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6万以上30万以下罚金;民众如有发现疑似非法骚扰海洋野生动物情形,可拨打海巡署「118」报案专线检举,以共同守护台湾珍贵的海洋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