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性骚扰!律师曝朱学恒「抱住强吻」犯1罪:最重关5年

律师陈宇安指出,朱学恒抱住钟沛君强吻的行为,应会成立刑法上的强制猥亵。(图/本报系资料照)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钟沛君昨晚指控宅神朱学恒性骚,去年8月6日晚上聚餐时「毫无预警的抱住我强吻」,朱学恒坦承此事并道歉,强调自己「完全喝到断片」、「没有记忆」。律师陈宇安在粉专「巴毛律师混酥团」指出,朱学恒的行为应已经构成「强制猥亵」,而非单纯性骚扰,且任何人都可以告发,可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宇安昨深夜发文痛批,朱学恒对钟沛君做的事情我认为已经不单纯是性骚扰,而是强制猥亵,「去关吧你恶男」。

陈宇安今日也再度发文向网友解释,性骚扰跟强制猥亵不是用「嘴巴讲跟动手动脚」来区分,《性骚扰防治法》定义的性骚扰不是只有言语骚扰,也包含肢体。

陈宇安指出,根据《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趁机触摸罪),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前项之罪,须告诉乃论。

陈宇安续指,「趁机触摸罪跟刑法上的强制猥亵,差在有没有使用强制手段」,强制猥亵规定在《刑法》第224条,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宇安形容,趁机触摸跟强制猥亵的差别有点像窃盗跟强盗,一个是偷偷摸摸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摸一把,一个是使用强制力让你没有办法反抗硬摸你;而据钟沛君的说法,朱学恒是抱住钟沛君并且强吻,陈宇安认为,「这已经明显不是单纯的『偷偷摸一把』,而是使用强制力进行猥亵行为,所以应该会成立刑法上的强制猥亵」。

陈宇安也提醒,「强制猥亵还有一点跟趁机触摸不一样,他是非告诉乃论,就是人人都可以去告发的意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