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粿飘淡味、噪音47分贝 医师告扰邻求偿败诉

▲「炊粿店好吵像失火」,眼科名医控邻败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嘉义市一名医师指控粿店发出蒸气声响扰邻提出求偿,双方历经三审争讼最高法院认定蒸粿过程中,无论气味或是噪音都在常人能容许标准内,30日判决医师败诉定谳。

张姓医师在民国91年搬到嘉义市,半年后邻居谢姓男子在附近搭建铁皮屋开设粿店,粿店每天上午到中午营业,清明节、重阳节农历过年前夕加班到下午2时。

张姓医师指控,粿店制造噪音太吵,蒸气让他呼吸不舒服还误认失火,严重妨害居住品质,一再反映对方都置之不理,他被迫外出租屋精神遭受莫大痛苦,请求法院禁止蒸粿店破坏安宁,求偿50万元。

一审判赔15万元「仅闻到淡淡粿味」逆转免赔。

谢姓男子则说,环保局多次到场检测音量都未超标,后来也改成日出前、日落后不蒸粿,蒸粿时只有淡淡粿味。嘉义地院一审谢男败诉,除了不得在制粿过程妨害张男的居住安宁,并须赔偿15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台南分院审理法官现场勘验,认为蒸气只有淡淡的粿味,没有异味;环保局人员到场进行噪音稽查仅测得47分贝,未超过噪音管制标准,并未超过常人所能容许范围,改判决张男败诉,张男提起上诉,今天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