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士官遭女同袍控酒醉性侵 军方震怒汰除!提告抗罚败诉
海军司令部一名中士副分队长,遭同袍指控于她酒醉时乘机性交。(图:shutterstock/达志)
海军司令部一名中士副分队长阿豪(化名),遭同袍娜娜(化名)指控于她酒醉时乘机性交,碍于阿豪当时在同单位已有女友,三方互相认识,造成单位和谐受到影响,军方决议记2大过并考核不适服现役;阿豪不服并提告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提告无理由,判决败诉。
判决指出,阿豪于海军某大队担任中士副分队长,于2023年7月28日遭同袍娜娜指控,称他同年6月4日在租屋处餐饮酒后乘机性交。不过阿豪在同单位已有稳定交往的女友,而娜娜与她原为好友关系,却因二人发生性关系后感情生隙,影响单位和谐,造成内部管理困扰。8月18日,军方召开评议会,决议记阿豪大过2次、核予不适服退伍;阿豪不服,因此提告抗罚。
阿豪主张,即便各自有男女朋友,但未婚男女发生性行为并不违反现行法令,所犯错误仅属道德层面,却被军方作为惩罚事实基础。他也强调,在营期间并无惩罚纪录,军方仅因这件事就对他记大过2次,导致考核不适服退伍,采取方法显然过重,违反比例原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勘验娜娜在申诉书与会谈均供称,她与阿豪喝下4、5杯酒后失去意识,醒来时惊见阿豪压在她身上,随后又陷入了昏迷,直至隔天上午发现阿豪躺在她旁边,衣裤散落一地,坦言「我感到非常害怕」,并称自己逃到客厅,紧接着请求学弟载她回营区。
法官认为,娜娜与阿豪若合意发生性行为,应不会当着士官长、督导长等人的聚会场合,提及这段性关系时表现出情绪激动,且阿豪起床后曾询问娜娜「是否介意昨天的事」,而娜娜则回「觉得不舒服,想快点离开」。
北高行表示,阿豪身为领导干部,并负责向部队人员宣教法规,军旅生涯服役也长达11年余,应清除性别间相处规范,但仍未能谨守本分,对单位领导统御伤害很大,也辜负部队对他的栽培,因此评议会记2大过实属合理。
北高行说明,海军司令部核予阿豪记2大过,乃依军队行政角度考量已不符合国军备战服役要求,并无一事二罚、违反比例原则,因此判决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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