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目!空军飞弹士官防疫期酒醉大乱遭记过汰除 提告撤销遭法官打脸

空军防空暨飞弹旅资深江姓上士,前年疫情期间与同事在家中餐叙并饮酒,还在花莲美仑官舍停车场咆哮,他分别遭记过2次及大过1次,他提告请求撤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空军防空暨飞弹旅资深江姓上士,前年疫情期间与同事在家中餐叙并饮酒,还在花莲美仑官舍停车场咆哮,他分别遭记过2次及大过1次,他认为军方重复裁罚提告请求撤销,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2次违失行为要分别处罚,驳回江的请求,维持军方记过处分。可上诉。

江男在2021年7月17日下午与同侪在家中餐叙并饮酒,违反防疫期间重要命令要求,遭空军防空暨飞弹旅核予记过2次惩罚,且当天晚上他喝酒后,在官舍停车场咆哮,又被认定损害军誉,决议核予大过1次惩罚, 江男不服提告请求法院撤销处分。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江男违反防疫期间重要命令要求喝酒遭记过2次,再因当天饮酒后在官舍停车场咆哮,有饮酒滋事违失,有损军誉之情事而另遭记大过1次之惩处,两个违失行为的性质、时间、地点、违反法令都不同。

合议庭认为,这不是单一行为而于同时间、同地点违反不同法令,因此,依陆海空军惩罚法规定,江的两个违失行为,应分别惩罚,不能视为一个违失行为而只论以1次处罚,并无江男所称违反平等原则及比例原则且受重复评价之情形,且军方裁罚没违法之处,判决驳回江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