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长推女同袍屁股「上战车」挨告性骚 遭记2大过却遭法院撤销

士官长推女性同仁屁股上战术轮车等涉性骚遭记2大过,法官撤销处分(示意图,达志影像)

军旅生涯已将届20年的陆军士官长,前年环抱女性同仁大腿往上举、推女性同仁屁股上中型战术轮车、以膝盖顶住女性同仁背部,并握住女性同仁手腕往后拉及于Line群组讯息中对女性同仁表示「好噢,接受钱债肉偿吗?」,军方处分2大过,他不服提告请求撤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认定,军方没有审酌他的行为是否为重大,裁量怠惰,判决撤销处分。可上诉。

服役20年的陆军机械化步兵连士官督导长,遭军方指控,前年对单位女性同仁予以不当言词及肢体骚扰等行为,遭单位女性同仁反映,认其严重违反性别分际,军方决议核予大过2次惩罚,他不服提行政诉讼,经北高行政法院驳回后,最高行政法院废弃发回更审。

他主张,自己的行为固然有欠妥适,但他已坦承其行为之不当并愿接受惩处,但军方却处分最重度之惩处,并致他亦遭认定不适服现役,2大过处分显然有违比例原则,应予撤销。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军方未审酌他与女性同仁本为军中同袍、他所为或基于开玩笑之心态,或是帮助女性同仁能快速上车,且就其违失行为亦未造成重大之损害等情,他所为难认已达重度,军方显有裁量未合义务性行使之怠惰,原处分即有违法,判决撤销。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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