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大校长出入88会馆遭记过 陈檡文提告后因「这原因」法官撤销

警大校长陈檡文担任警政署警政委员时出入高档私人招待所「八八会馆」,内政部处分记过。(本报资料照片)

前中央警察大学校长陈檡文因2017年担任警政署警政委员时出入高档私人招待所「八八会馆」,并由涉洗钱案的「鲈鳗」林秉文、高利贷业者林彦廷作陪,内政部在2022年将陈记过1次处分,陈提告请求撤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陈在2017年确有违反规定而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之情事,然已逾记过惩处处分的行使期间,判决撤销记过处分。可上诉。

陈檡文遭内政部认定,在2017年8月担任警政署警政委员期间,与特定对象林秉文及林彦廷接触,事前、事后均未报备,违反「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内政部依警察人员奖惩标准第7条第2款规定,处分记过1次之惩处,陈不服原处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陈檡文未经事前申准,在2017年8月24日晚间前往北市信义区松勤街88号(即所谓「88会馆」)与林秉文等2人餐叙,事后亦未提交报告陈核,而林秉文之前分别因烟毒、妨害自由、诈欺案件,林彦廷盗匪(强盗)案件,均经法院判处罪刑确定,2人都属交往规定所称之「特定对象」。

北高行政法院认定,陈违反交往规定,但其行为时距离原处分(记过之惩处处分)作成日2022年12月8日已逾5年,无论依超过惩处权行使期间,内政部不得作成惩处处分,判决撤销陈的记过处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