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校生不服记过惩处 提告撤销败诉

华冈艺校周姓学生,去年初指校方黑箱遴选学生代表,并在校内筹备学生会,他不满一学期内被记三大过两小过及留校察看惩处,他向校方申诉未果,进而提告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校方对他的惩处,并未改变他的学生身分,也未损害受教权,依释字第382号解释理由意旨,不能提起行政争讼,判他败诉。

周姓学生提告指出,去年初他在校内筹组学生会,发现学校学生代表产生方式,竟是由各科主任推选候选人共4人,再由学校行政会议选出学生代表,他便在脸书点名校方完全黑箱,却在2月23日遭记一大过,3月22日向学校申诉,校方称已逾20日救济期间不受理。

周说,同年5月,校方接洽持观光签证的大陆艺人鹿晗到校拍摄,遭媒体揭露,他以「华冈艺术学校学生会筹备委员会名义,呼吁鹿晗遵守法规,造成录影泡汤。后来校方将责任归究他,认为他在网路发表不当言论,严重破坏校誉,并扰乱校园和谐,记两大过两小过;6月间将他留校察看。他向学校申诉遭申评会决议不成立,提诉愿也不受理,才提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周申诉逾期,诉愿决定不受理,并无不合,本案不符提起行政诉讼要件,他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惩处及诉愿决定,不合法律规定无法补正程序,判决驳回他提出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