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提告请求撤销空服员外站津贴协议 二审仍败诉
4年前华航空服员罢工,当时的董事长何煖轩、总经理谢世谦在罢工当日上任,紧急处理罢工签订外站津贴协议,华航认为桃园市空服员工会趁公司急迫、轻率、无经验所签立显失公平,请求撤销协议,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决华航败诉。可上诉。
华航主张,2016年间空服员总数约3200人,其中2638人加入桃园市空服员工会,该工会在2016年6月23日晚上6点,突然宣布自同年月24日凌晨零时起罢工,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当天在劳动部与工会签立协议。
华航表示,其中外站津贴协议,是工会趁公司急迫、轻率、无经验所签立显失公平之协议,请求法院撤销外站津贴协议,且外站津贴协议第3、4点的给付义务应予免除。
高院认为,工会在2016年5月3日向桃园市政府申请劳资争议调解时,已提出外站津贴权益之诉求,于调解不成立后,经投票决定罢工,合于劳资争议处理法规定,公司协商时有律师协助,并非急迫、轻率、无经验而同意外站津贴协议,驳回华航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