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撤销空服员外站人员津贴称暴利行为 华航败诉确定

▲2016年的华航罢工事件,当时针对空服员外站津贴调整,但华航却不认帐。(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在2016年6月间发动大罢工,最后华航与工会协商后,达成调高外站津贴等7项协议,结束罢工。但华航认为工会以突袭式罢工的方式,逼迫公司签下不平等协议,外站津贴更是民法上「暴利行为」,因此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一二审法院均判决华航败诉,华航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8日驳回华航上诉确定。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2016年6月21日通过空服员罢工投票,2天后华航空服员罢工,造成航班大乱差点影响总统出访。最后甫上任的董事长何煖轩与工会签下7项协议,包含调整外站津贴,从每小时2美元调到4美元.隔年调到5美元。

但华航签约后又试图反悔,依照民法「暴利行为」之规定,起诉请求撤销外站津贴的协议。华航辩称,当时工会发动之突袭式罢工行为,客观上已对公司造成急迫状态;而且工会在取得重击公司营运谈判优势情况下,乘何煖轩轻率、无经验,要求他签署协议,否则罢工不会终止,何煖轩迫于当时如不接受工会所提条件,航班不知何时能恢复正常营运,故在未深思熟虑下签署系争协议,且系争协议之给付内容显失公平

法院审理时,工会主张,早在2016年4月起即开始举办多达十余场之罢工说明会,期间并多次与公司反应并欲进行劳资协商,均未获公司正面回应,工会于不得已情况下进行罢工投票,投票期间长达12日之久,所以工会已依法履践罢工投票程序,系合法行使罢工权,绝非突袭罢工,协议也无「暴利行为」之问题

法院调查后,也认为华航当时曾派遣律师参与罢工前的协调会议,再加上调高外站津贴也是双方磋商许久才决定,并非经率急迫无经验的决定,故一二审法院均判决华航败诉。华航不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9日驳回华航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