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称空服员外站津贴是暴利 请求法院撤销再败诉

华航起诉要求撤销空服员外站津贴,二审再败诉。(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在2016年6月间发动大罢工,最后华航与工会协商后,达成调高外站津贴等7项协议,结束罢工。但华航认为工会以突袭式罢工的方式,逼迫公司签下不平等协议,外站津贴更是民法上「暴利行为」,因此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华航败诉,上诉二审后,高院29日仍判华航败诉。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2016年6月21日通过空服员罢工投票,2天后华航空服员罢工,造成航班大乱差点影响总统出访。最后初上任的董事长何煖轩与工会签下7项协议,包含调整外站津贴,从每小时2美元调到4美元.隔年调到5美元。

华航不满,提出民事诉讼,主张当时工会发动之突袭式罢工行为,客观上已对公司造成急迫状态;而且工会在取得重击公司营运谈判优势情况下,乘何煖轩轻率、无经验,要求他签署协议,否则罢工不会终止,何煖轩迫于当时如不接受工会所提条件,航班不知何时能恢复正常营运,故在未深思熟虑下签署系争协议,且系争协议之给付内容显失公平。因此主张依照民法「暴利行为」之规定,撤销外站津贴的协议。

一审法院审理时,工会主张,早在2016年4月起即开始举办多达十余场之罢工说明会,期间并多次与公司反应并欲进行劳资协商,均未获公司正面回应,工会于不得已情况下进行罢工投票,投票期间长达12日之久,所以工会已依法履践罢工投票程序,系合法行使罢工权,绝非突袭罢工,协议也无「暴利行为」之问题

一审法院最后认定华航公司曾派遣律师参与罢工前的协调会议,再加上调高外站津贴也是双方磋商许久才决定,并非经率急迫无经验的决定,故判决华航败诉。华航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29日再度驳回华航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