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员外站遇机师性骚无法裁罚 桃市府:曾开罚遭卫福部撤销

桃市府指出,2018年受理类似境外骚扰案时曾开罚,岂料行为人诉愿后卫福部以事发地在外站撤销。(蔡依珍摄)

台湾空服员于荷兰外站遭同组台湾机师言语性骚扰,引发外站能否依《性骚扰防治法》开罚争论,立委王婉谕吁桃园市政府就事实裁处。桃市府指出,2018年受理类似境外骚扰案时曾开罚,岂料行为人诉愿后卫福部以事发地在外站撤销,市府认为境外性骚扰却无法可罚,无疑是助长境外性骚扰,强调绝无拒绝开罚,也再度喊话中央修法。

国籍航空女性空服员去年10月于荷兰当地餐厅遭男性同仁言语性骚扰,委员王婉谕6日召开记者会要求劳动部及卫福部回应本案法律适用疑义,也呼吁桃园市政府应就事实状况做出适当裁处。

桃市府指出,自接获申诉以来,即透过劳动局、社会局、法务局与性骚扰防治委员会等相关机关积极商讨,以最严格谨慎态度处理,并以维护被害人权益为出发点,性骚扰防治委员会3名委员并组成调查小组调查,经约访当事人后初步认定性骚扰行为成立,并提至委员会审议。

「市府绝无拒绝开罚,而是受限于相关法律适法性而难以突破!」桃市府指出,2018年曾有2空服员指在外站时,于非上班时间遭1名机师言语骚扰,桃市府依《性骚扰防治法》开罚5万跟6万,岂料机师提诉愿,卫福部诉愿委员会就以性骚扰行为发生在境外,不适用我国行政处罚规定而撤销。市府事后函请卫福部释疑,却未获明确释示。

市府指出,今年针对本案召开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时,曾探讨是否符合《行政罚法》第6条所示的行为地,参考2018年处理类似境外性骚扰却遭撤销的先例,最终委员会决议,虽性骚扰案件成立,然就性骚扰行为地及结果地认定,仍认行为发生当下不适感受的「构成要件」结果已发生,行为地及结果地都属在境外而无管辖权,委员会决定,应建议中央考量实际状况检视相关法令,以周延保护被害人。

对于境外发生性骚扰却无法可罚之困境,桃市府认为是助长加害人于境外性骚扰行为,也违背性骚扰防治法的立法用意,但碍于法规限制与不足,市府呼吁中央主管单位就相关法规范立即着手研议修订,如于《性骚扰防治法》内规定:「性骚扰行为经调查成立,不问是否发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外,均应处罚而排除行政罚法第六条之适用。」并于修法理由明示特别排除效力,或提供实务执行上明确指引,让地方政府在执法程序有所依循,若性骚扰行为成立,不论境内外均应裁罚决不宽贷,方能保障被害人权益。

市府强调,未来将与卫福部持续密切沟通、积极争取,让此类不适当的性骚扰行为能够获得应有的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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