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园老师被迫放无薪假 中市府:违法将开罚
台中市多家幼儿园、托婴中心老师向市议员罗廷玮投诉,抱怨实施停课后,却被要求休假,甚至用特休无薪假。(卢金足摄)
疫情延烧,各级学校、幼儿园与托婴中心等全面停课,台中市有幼儿园、托婴中心老师被要求签署自愿无薪假,向台中市议员罗廷玮、周永鸿等陈情。台中市教育局22日表示,幼儿园应支应教职员工薪资,不得要求请无薪假;台中市劳工局说,业者如违反《劳基法》,最高重罚100万元。
罗廷玮表示,陈情者有准公共幼儿园或私立幼儿园老师,不敢表明姓名与幼儿园名称,担心被老板盯上,甚至爆料有许多幼儿园开出给半薪+扣特休的选项,或要求老师签署自愿放假等文件。
罗廷玮提醒,国教署发公文明确表示不能放无薪假等措施,希望业者守法,呼吁老师若有被要求签署奇怪的文件或自愿无薪假的切结书,切勿填写。
周永鸿强调,老师在资讯不对等与园方紧迫盯人下,敢怒不敢言,在同意书或劳资会议纪录签下同意书,要求市府介入调查。还有家长质疑幼儿园停课仍有收入,不应牺牲这些老师,为老师受委屈鸣不平。
台中市教育局长杨振升指出,老师薪资来自学生家长缴交的学杂费项目,依《台中市教保服务机构收费退费办法规定》,此段停止到园期间,幼儿园需退还家长的费用项目,包含午餐、点心及交通费,支应教职员工所需的学费及杂费无须退还,各园仍应支应园内教职员工的薪资,不得要求请无薪假。
劳工局表示,业者如果扣薪或要求无薪假,违反《劳基法》将处以2万到100万元罚款,呼吁业者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