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滩岛「一条线」比基尼妹告名医及媒体求偿 二审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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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20多岁的林姓女子穿着「一条线」比基尼,在菲律宾长滩岛游走,因此遭菲国警方罚钱,台湾妇产科名医郑丞杰在脸书上评论此事,且电视台也有相关报导。林女对郑及电视台记者等提告各求偿6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林女败诉。

林女与男友当时在长滩岛玩「大冒险」,穿的比基尼几乎只有一条绳子,勉强遮住3点,当地人发现后,觉得林女「穿着太淫秽」,偷拍传上网后引发轩然大波,林女因此被菲警关注并挨罚,菲国媒体报导后,引起台湾社会关注。

林女求偿部分,高院认为,台湾电视台记者报导前,已综合国内外媒体报导内容,始引述马来镇警察局长之陈述,业尽合理查证之责,并未不法侵害林女之名誉。

此外,高院指出,郑男本于其妇产科医师之经验,以戏谑之方式,就事件表达吾人应适应时代之变化,为个人言论及意见之表达,并非对林女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仍属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范围。

高院认为,郑的言论没有逾越一般社会生活所允许之法秩序范围,郑的贴文,并非对于林女性骚扰之言行,也未不法侵害上诉人之名誉,判决免赔也不须刊登道歉启事。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