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蔡正元帮郭台强牵线买中影 党产会调查出炉:涉贱卖
▲党产会调查报告出炉,指称中影公司当年以每股65元出售涉及贱卖(图/镜周刊,下同)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前中影董事长蔡正元因涉嫌侵占中影减资款新台币3.7亿多元,遭检方羁押禁见,近日又有一名男子翁炳尧指出当时买下中影的正崴董事长郭台强、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教唆杀人」,对蔡正元服务处开枪。党产会9日也释出调查报告,指出中投公司当时以每股65元、总计31亿4368万元,出售中影82.56%股权给庄婉均、罗玉珍(郭台强妻子),涉及贱卖。
党产会调查报告指出,民国95年,郭台强想以每股65元收购中影股权,蔡正元代表郭台强向中投公司表达收购中影的兴趣,中投因为相信郭台强的实力,以及面临财务压力下,同意将中影股权出售予郭台强。不过,中影有82.56%的股权,94年度每股净值72.49元,但当年却以每股65元价额出售,严重低估中影资产价值,涉及以不当对价转让第三人。
报告指出,当年中投公司与蔡正元磋商出交易价格后,委托衡平资产鉴定公司出具「中影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合理评估报告书」,报告书中记载,每股65元是以「1.09倍x72.49元x81%=64.001元」的公式,再分别乘以95%和105%,推算中影合理交易价格介于60.8元至67.2元之间。
其中,72.49元为中影94年度财报记载之股东权益42亿4663万8873元、除以当时中影总股数5857万8500股算出; 1.09倍的「类比公司净值调整数」是以台肥、台盐公司做为类比公司,取两家公司2004年1月至2006年3月间每股价值除以净值之比例平均后算出;81%调整数则是依中影公司的数量性风险类型(如变现性、财务杠杆等项目)与品质性风险类型(如竞争环境与管理能力等项目),所计算出作为中影公司合理股价判断的调整数。
对于涉及贱卖,中投公司则发出新闻稿反击,认为党产会调查报告指称「以土地公告现值认列中影土地重估值,会严重低估中影土地价值」、「而房屋减损又被认列在财报,造成双重低估」。认为公司当时依会计师要求做的资产减损,今日反成了质疑双重低估的理由,实在难让人信服没有政治凌驾专业。
中投表示,本案是中投出售所持有的中影公司「股权」,而非出售中影公司所持有的不动产,所以当时已依照相关法令及公司规定,委请专业证券分析师、会计师就中影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但是,党产会一再苛责出售股权时未就中影公司「所有」不动产进行鉴价,恐已超过一般股权交易的常态作法。
中投也强调,评估一家公司的股权价值,除须考量其持有的固定资产价值外,尚需考虑其公司营运本业的盈亏及所持有的长短期投资价值。以当时中影公司为例,公司本业每年均亏损新台币1亿元至2亿元,而公司所持有的长期投资东森宽频电信股份帐列4亿元,实际价值被外界戏称为「壁纸」,这些势必都会影响其股权价值的评估。
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针对中投的反驳则回应,中投已于民国99年将中影公司股权交易全部权利义务移转至欣裕台公司,党产会已邀请欣裕台以利害关系人的身分,出席16日中影案的听证会,欢迎欣裕台于听证程序现场表达意见,或以书面向党产会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