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弹指挥部届退士官长酒驾自撞遭汰除 千万终身俸飞了

飞弹指挥部届退士官长酒驾自撞遭汰除,不服提起诉讼,遭到最高行政法院驳回,导致千万终身俸飞。(中时资料报)

空军防空暨飞弹指挥部一名庄姓一等士官长,在107年因酒驾自撞路边花圃,测得其酒测值达0.37毫克,遭移送法办获得缓刑,但空军事后将其记两大过强制汰除,庄男不服官司打行政诉讼称,他从军19年考绩均甲等以上,且仅剩8个月即可退伍,终身俸恐被取消,且他已深自反省,认为军方太过严厉,但最高行政法院认定国防部处分未违反法令,判庄员败诉确定。

根据判决书记载,庄姓士官长原在空军防空飞弹指挥部原担任一等士官长组长,民国107年11月1日6时15分驾车返家途中,自撞路边花圃,经警方到场实施酒测,测得呼气浓度达每公升0.37毫克,遭移送法办后,检察官予以缓速处分。

飞弹指挥部经过人评会,对庄员核大过两次惩罚,经召开两次人评会后,评鉴其不适服现役,在108年2月1日遭到汰除退伍。庄员不服向国防部提出诉愿遭到驳回,于是又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庄员答辩,他在人评会时对自己之行为已有深刻反省悔悟,并简述事发过程,但两次人评会,均没有给予他陈述意见之机会。

庄员也喊冤,他从军已有19逾年,只剩8个月就要退伍,从无迟到或任意不到班之情事,且原告历年考绩均为甲等或甲上,并多次获记功及嘉奖,只因一时 疏忽而触犯刑法酒后驾车罪,所犯情节轻微,且无公共危险罪或其他前科,经新北地方检察署为缓起诉。他认为只须记过或调职处分,即可达惩处目的,无须以最严厉之方法令他退伍。

飞弹指挥部指出,认为庄员身为主官,部队已宣导不得酒后驾车多年,他身为身为资深干部,明知规定却仍为之,显然无法贯彻重要命令,其行为已严重斲伤军誉,无法继续领导士官兵等情,而表决通过评鉴其不适服现役。

高等法院审理时认为,庄员酒驾记过遭记过2次惩罚,飞弹指挥部进行人评会时,庄员均有到场陈述意见,并经与会委员提出询问,也有答辩与表示意见之机会,经台北高等行院审理后,判庄男败诉,庄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经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也认定,飞弹指挥部惩处并无不当,判他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