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拍小三分手砲 通奸除罪可领60万元!

一名人夫偷拍跟小三的「分手砲」,被原配拿来当通奸罪证据,遭到判刑;他与小三提出释宪,在大法官释宪宣布通奸除罪后,两人共可领约60万元刑事补偿金。(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大法官释字第791号解释,宣告《刑法》通奸罪违宪,立即失效。提释宪的声请人中,有一对是偷情男女,人夫偷拍与小三的「激战片」,被原配拿去当成通奸证据,两人分别被判刑6月、4月。通奸除罪后,这对男女不仅刑事部分无罪,依规定共还可获得,至少60万元刑事补偿金。

这对释宪声请人,男的是人夫,女方是小三。据自由时报报导,两人2012年协议分手,约在男方家打「分手砲」,岂料人夫竟偷拍「最后一战」,想留作纪念,而女方并不知情。

之后男子原配发现影片,提告通奸,两人皆被刑事判刑确定;男子主张「偷拍不得当证据」,声请33次再审均遭驳回,最后决定声请释宪。通奸除罪化后,两人2人可由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获判无罪后声请刑事补偿,男方将可获得36万元、女方24万元补偿,另须加计利息。

除了这对男女,另有5人也申请释宪可获刑事补偿,据估计,政府将支出192万元,且须加计5%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