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战人夫挨告通奸 小三反告偷拍 2人都要被关5个月

▲小三被偷录性爱影片挨告,反告人夫妨碍秘密成功。(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小三与林姓男子发生关系时,被对方偷偷录下性爱影片,被正宫发现后挨告通奸,被判5个月有期徒刑,而且还得赔偿人妻40万元,但男方却获妻原谅撤告,气得她反告人夫妨害秘密罪,最后成功让林男也要被关5个月。

据判决书,27岁的谢姓小三在102年透过网路,认识了「自称单身」的林男,并陷入热恋交往,后来到了103年8月才在脸书上看到其已婚,并有小孩,可是她提分手后仍与林男藕断丝连,并在去年1、4月间于对方工作室内发生6次关系,并遭录性爱影片。

人妻后来发现性爱影片后才知丈夫偷吃,并怒告小三妨害家庭,但她原谅坦承偷情的林男,因此只对谢女提告,成功让对方被判刑5个月、要陪她40万元。

谢女事后反击提告林男妨害秘密,对方也在法庭坦言未经同意,就以手机录影功能窃录女方裸体、非公开的性爱过程,录影时间分别长达25秒、44秒,因此高雄地院审结判决2罪,应执行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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