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夫床战小三410次 写「通奸日记」全纪录
高雄市1名人妻小花(化名)去年5月间在卧室翻出3本日记,里面详细记载老公与小莉(化名)的通奸情节,她拿着日记质问老公,不想老公只是假意和解,令小花怒告老公与小莉并要求两人应该给付她100万赔偿费用。男子在应讯时坦承外遇事实,法院因此判该名腥夫应独自赔偿30万元。
据《三立新闻》报导,小花找到的日记本中纪录了「开房257次、性交410次」等字句,还使用萤光笔加以注记。不过一开始腥夫全然否认,并说这些日记只是他看了200多部A片与情色小说、图片后凭空杜撰的,认为妻子看到「性交410次」 等关键字就随意揣测他有外遇。
直到两人的女儿告诉法院,当时妈妈发现日记后立刻去质问爸爸,爸爸也承认小三就是小莉而且小莉也知道爸爸已经结婚等。法院认为,女儿没必要刻意诬赖父亲,可间接知道男子确有外遇行为,不过因为无法有直接证据证明小莉是小三,所以法院只能判男子须拿出30万元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