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到老公床战「干女儿」8次!人妻告通奸失败 反吃官司被判刑
▲人妻录下老公8次床战干女儿,提告通奸,却因为影片独缺日期败诉。(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免费图库)
新北市一名74岁胡姓老翁与妻子长期分居台、美两地,2015年4月胡妻回国后,怀疑老公偷吃林姓女护理师,便偷偷安装监视器,果真录到老公和林女8次性爱画面,气得提告通奸。新北地院审理时,发现8段影像都没有显示日期,无法证明2人通奸行为是否超过6个月告诉期,因此判胡翁、林女无罪。反倒是胡妻偷拍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缓刑2年,另须上缴国库5万元。
74岁胡翁与妻子婚后长年住在美国,但因罹患心脏病,直到2012年才返台定居林口,方便就医。由于2人其中一名子女有罕见疾病,胡妻仍不时赴美,老翁则留在台湾,长期到林口长庚看病,结果因此结识41岁林姓女护理师,还收对方当干女儿。
2015年3月21日,林女从长庚离职,9天后搬进胡翁家里居住;同年4月胡妻回台发现此事,偷偷在丈夫卧房装设录影器材后返美,至同年10月份再返台,取得8段胡翁与林女口交、性交影片,愤而提出通奸告诉。
法官勘验影片时,发现8段影像都没有显示录影时间,无法证明提告时是否超过6个月告诉期,且胡妻偷拍丈夫卧室长达半年,已严重侵害丈夫隐私,加上胡翁和胡妻都指称婚姻早已出现问题,已互提离婚、损害赔偿、妨害秘密等多件诉讼,可见婚姻已难维持,因此判胡翁、林女通奸部分无罪;胡翁则另控告妻子妨害秘密。
▲为了提告而拷贝另一半手机内的性爱照片、影片仍可能触法。(图/达志/示意图)
对此,胡妻坦承偷拍丈夫,法官认为她已知悔悟,无前科也无再犯之虞,判她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缓刑2年,须捐国库5万元确定。至于胡翁提出的离婚诉讼,法官认为胡翁违反婚姻忠实义务,责任较大,判他败诉;目前双方已各自针对离婚、通奸提出上诉。
据了解,过去有不少为了居家安全、看护小孩装设监视器,反倒拍到另一半通奸的例子,但由于此举非故意偷拍,所以法院有时仍会将其采纳为证据。至于在车上偷放录音笔、手机偷拷贝性爱照片或影片,法院考量手段平和、时间短暂且次数不多,虽会采纳,但仍可能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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