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楷莉前夫通奸小三 各判3月刑

主播薛楷莉控告前夫媒体颜冠得与简姓女网友通奸台北地院依通奸、相奸罪各判刑3月,均可易科罚金,其中简女因无前科且犯后态度良好,获宣告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颜、简去年1、2月,在台北巿2家饭店发生3次性关系。简后来还打电话向记者爆料,指薛精神不正常、常弄丢东西、对长者不敬,有暴力倾向,薛控告颜、简妨害家庭诽谤罪

北院依通奸、相奸罪判处颜、简各3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至于简女另涉诽谤部分,由于已赔偿薛女损害而获撤告,因此公诉不受理。

薛楷莉与颜冠得结婚9年,去年颜爆出与简通奸后,薛已在去年5月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