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太累拒行房 男硬上指奸判刑3年8个月

男向小三求欢被拒,强行指奸被判刑。(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陈姓已婚男子,与某女发生婚外情,双方在东区某民宅同居,去年6月小三下班返家,陈性致勃勃求欢,但女方以太累为由拒绝,陈为此大发雷霆,先拿矿泉水浇对方头,接着强脱对方衣裤,再以手指强插女友私处及肛门,还将手指塞进对方嘴巴,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陈为私欲无视女方性自主权,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8个月。

判决指出,陈男与被害人为同居情侣关系,去年6月某日被害女子下班时,陈已在家中等她,不久更开口求欢,但女方以「刚下班很累」拒绝。

陈男恳求不成后开始抓狂,先拿矿泉水泼女友,接着强行拉过对方,把她从椅子按到地下,接着骑在对方身上,将被害人牛仔裤扯下,并以手指性侵对方的私处及肛门,最后还将手指塞入对方嘴巴并涂抹脸部,过程中女方不断挣扎并大喊救命。

女方求救引发邻居关注,辖区警方到场时,仍不断听到被害人在喊救命,经开门制止陈男后,因女方坚持提告,依强制性交罪将陈逮捕、法办。

陈男庭讯时否认犯行,表示是女友先行挑逗,当时还拿出情趣内衣给他挑选,但女友突然提到自己要钱装修房子,开口跟他要200万,被拒绝后对方就开始拒绝欢好,辩称女友是要钱不成,才会告他性侵。

法官审酌,警方到场时,在门外依稀仍听到被害人「救命啊」、「不甘心啦」等求救声,此外被害人当时并未穿着任何情趣内衣,认为陈的供词反复不一且多有矛盾。

判决指出,陈不思尊重女方性自主权,为满足性欲强制性交,造成被害人身心痛苦,且犯后否认犯行,指称被害人是贪财设局,也未尝试与女方和解、赔偿损失,毫无悔意,依强制性交罪判陈3年8个月有期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