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巷口那天」 小三露骨对话曝光遭判刑3个月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一林姓男子去年6月与石姓女子发生婚外情林妻偶然看见先生手机里暧昧对话怒告奸情石女否认罪刑,仍是被法院判3月徒刑易科罚金9万元,而林妻最后选择原谅丈夫而撤告,林男因此获不起诉处分

判决书指出,林妻去年6月发现丈夫手机内,与石女露骨的对话,「在巷口那天,我们做很久,我说很舒服,很喜欢跟你做」、「错只错在我自己太爱妳了,也一直没放下妳过」 等,林妻气得打电话质问对方,石女坚决否认有和林男发生关系,她辩称当晚喝太多了,林男确实有意,却被她推开,而后她就睡着了,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石女的辩护人也在法庭上表示,石女确实知道林男有老婆,也同意了林男的追求,并告知需等到林男离婚后才同意和他发生性行为事发当日石女确实有喝酒,但也有明确拒绝与林男发生关系,如果有也不是在石女自愿之下发生,林男则坦承当晚与石女有发生性行为,且之前也有过多次性行为。

林妻在去年8月间曾与石女谈论和解,当时石女口头承诺愿意支付20万元的和解金,希望林妻撤告,却未履行诺言,石女辩称是因为有人传了林男和另一女子的暧昧合照给她,她觉得受骗,认为林男是爱情骗子,因此拒绝支付20万。

法官认定石女破坏他人家庭婚姻,不但没有和被害人和解,还始终否认犯行,犯后态度恶劣,判处3月徒刑,易科罚金9万元,林男则因为林妻撤回告诉,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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