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女赴柬埔寨加入电信诈骗集团 不知谁被骗获轻判

▲6男女前往柬埔寨加入电信诈骗集团,但因没有明确的被害人获轻判。(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籍吕、黄姓女子等6人前年到柬埔寨加入中国台湾人共组的电信诈骗集团,分饰接线生、中国公安脚色,以「缺缴电话费」为由进行诈骗,而最高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受骗,但使我国名声信誉受损属实,25日判其9月至1年8月徒刑不等确定。

据《自由时报》报导,6男女103年4月前往柬埔寨,加入蔡见生与中国男子筹组的电信诈欺集团,并向其学习「角色扮演」接线生、中国公安,再以电信机房网路电话群发系统,向广东四川民众发送电话简讯谎称是电话欠费通知,并要求对方回电,民众如果真的打回来,他们就会说个资遭外泄,将电话转给假公安、假检察官,最后要求对方到提款机对方汇款,让检察官查证资金是否合法

刑事局103年7月3日与中国公安部、柬埔寨国内安全局联手,成功逮捕6男女,并将其带回台进行司法调查台中分院认为,6男女企图不劳而获,还加入跨国诈欺集团,虽诈骗未遂,仍已严重损害我国形象,除袁女情节较轻微判9月徒刑、可易科罚金27万元外,其余的吕女等5人触犯旧法诈欺取财未遂部分,分别判刑10月、可易罚金30万元外,另适用新法的诈欺取财未遂部分,分别判1年6月至1年8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应入狱服刑,虽经上诉,最高法院仍将全案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