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用右手拳击男 左手打死人判轻罪
▲一名曾是拳击选手的男子,用非惯用手的左手打死病友,获得法院轻判。(图/东森新闻)
一名曾经练过拳击的男子,日前因遭火灼伤截肢,被安置在一处发展中心。他与一名病友起纠纷,对方呛他「我和黑道很熟」,男子酒后徒手将对方打死,检方依杀人罪将他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男子惯用右手,却用左手打死人,认定他无杀人犯意,依伤害致死罪判他8年6个月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该名打死病友的43岁屈姓男子,过去曾练过拳击,还曾在比赛中晋级到八强,体格十分魁梧。但在去年8月,屈男因家中失火,他的右脚因严重烧伤而被截肢,因此安置在新北市的爱沪发展中心,但情绪因而受到影响,时常借酒浇愁。
发展中心内一名中风的黄姓男子,时常对屈男呛声「我和黑道很熟」,甚至还要求他帮忙贷款,让屈男心生不满,在去年8月某日,他酒后进入黄男房内,不但将房门反锁并叫醒对方,质问「你为什要针对我?你认识黑道?现在叫他们来啊」黄男醒来虽连忙道歉,屈男仍用左手殴击对方右脸颊和头部。
黄男的室友发现后,连忙通报中心人员并将他送医急救,但黄男仍因颅内出血引发吸入性肺炎死亡。屈男在侦讯时,坦承用手对黄男打了5、6下,但是用左手虎口掌心内侧的虚拳,而非用较具危险性的拳头完全攻击,强调自己并无杀人或伤害人致死的犯意,但检方仍依杀人罪起诉。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2人并无深仇大恨,且屈男曾学习拳击,惯用手为右手,当时也曾拿酒瓶到房内,若是要置对方于死地,大可直接用酒瓶或是右手攻击对方,但屈男是用左手,认定他无杀人犯意,31日依过失致死罪判他8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