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殴妻成习惯 醉男失手打死妻子二审改重判10年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王姓无业男子长期酒后有殴打妻子习惯,去年2人寄居妻子胞弟家中王男又酒后因细故动手殴打妻,不料,这次王男却失手把妻子打死,直到第二天酒醒才发现,一审以王男因为喝酒,导致行为辨识能力降低判刑八年,高院二审则认为王男应能预知自己酒后行为会受影响,还动手殴妻改重判10年徒刑

王姓男子长期无业,妻子也因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无法工作,2人因无固定收入,所以,平日居无定所,直到去年才前往基隆依靠妻子胞弟并暂住,而王男因工作不顺利,常常在酒后就动手殴打妻子。

102年2月间王男又在妻舅家中喝米酒消愁,因不满妻子向胞弟提起自己曾因偷窃手机不成,遭人修理的糗事,再度酒后情绪失控动手殴打妻子,并拿打火机要烧妻子的脚,幸经妻舅阻止王男才住手

但王男和妻子回房后却又再动殴打妻子,并拉扯妻子头发头部猛撞墙壁数下,随后,王男便自顾自的上床睡觉,翌日王男酒醒发现妻子躺在地上,已有脱粪尿情况,才惊觉不对急忙呼叫妻舅帮忙送医急救,但王妻回天乏术

一审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王男因为喝酒,导致行为辨识能力降低,依法减刑后以伤害致死罪判处8年徒刑。全案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法官则采不同认定,以王男有多次次酒后殴妻纪录的,应能预知自己酒后行为会受影响,竟还再动手殴打妻子,改重判王男10年徒刑,全案则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