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掳女害两命还放话报复 狠男二审改判死刑!
李姓男子杀妻、掳走女儿烧炭造成2死惨剧,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上诉期间李男在出庭时扬言要报复前妻家人,法官认为他不知悔改、没有教化必要,改判死刑。
李男2012年间曾因为掳走一对女儿被判刑,去年4月16日上午7点多,他到两个女儿就读的幼儿园堵人,先与前妻起口角,再拿出预藏的刀子刺死前妻后,劫车将7岁大女儿载走,4岁的小女儿因为早一步被老师带进教室才逃过一劫。
更可恶的是,他带着大女儿开车逃逸到新竹县尖石乡山区烧炭自杀,被员警发现紧急送医后,李恢复意识,女儿却陷入重度昏迷,延至6月间身亡。
本案一审时,法官认为李不是计划性蓄意杀害前妻,判他15年徒刑,但涉及杀害女儿部分恶行重大,判处无期徒刑;进入二审时,李竟当庭表示,与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放话假释出狱后会报复。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李根本无心悔过,「监狱教化已难收矫正效果」,杀前妻部分改判无期徒刑,杀女儿部份改判死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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