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毒人妻抛6楼丧命 狠男无悔意!二审从14年改判无期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屏东林姓男子与同社区陈姓人妻有暧昧,后来陈女有意断绝往来,林男竟在酒里加入FM2成分药剂,把女方迷昏后从6楼阳台丢下,导致对方不治,林一审被判刑14年。不过,高雄高分院认为他恶性重大、毫无悔意,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生,可上诉。

审判决,林男得知陈女欲断绝与其往来而心生怨怼,进而产生报复心理,2014年6月某日中午邀对方到住所,先殴打陈女,再强迫女方饮用酒类饮品且吞服氟硝西泮药锭(俗称FM2)。

林男等陈女体内药效发挥作用后,见对方陷入沉睡而无力反抗,于同日下午近4时,将陈女6楼阳台抛下楼,社区管理人员连忙报警,但陈女到院前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送医后仍告不治。

检方侦讯时,林辩称陈女当天心情郁闷,找他喝酒,还要拉他一起跳楼,陈女后来进厕所却一直没有出来,不久就传出坠楼。不过,检方根据通联纪录陈女曾友人提及「一直逼迫我离婚,我很无助又无奈」、「他(林男)一下子打过2小时不到狂骂一会又要抱我、行径可怕」等,认定林设局杀害陈女,并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屏东地院一审判林14年徒刑,但高雄高分院认定林男手段凶残、恶性重大,且毫无悔意,也没有和死者家属道歉和解,一审判刑显然太轻,改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