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雕师刺死超商店员 二审改判无期

台北市知名纸雕师蒋嘉凯前年在疫情警戒期间,进入超商被提醒戴口罩,心生不满持刀刺死蔡姓店员,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死刑,台湾高等法院二审7日改判处无期徒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知名纸雕师蒋嘉凯前年在疫情警戒期间,进入超商被蔡姓店员提醒戴口罩,竟因此心生不满,持刀刺死蔡,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死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依医院鉴定,认为他因服用药物产生暴力行为,杀人时辨识力减低,符合刑法减刑规定,7日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2021年11月21日蒋男未戴口罩到桃园一家便利超商,经蔡姓店员劝导他拒绝结帐,于是返回住处佩戴口罩,第2次到超商消费结帐时,又与蔡姓店员发生争执,他因对蔡的言行心生不满,返回住处后带刀到超商,猛刺蔡13刀致死。

桃园地院一审依杀人罪判处蒋男死刑后,他及检察官都没有上诉,但因是死刑案件,一审法院依职权迳送上诉。高院嘱托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进行鉴定,认定他服用的多种药物中,有2类药物交互作用会使服用者产生暴力行为的反社会性格。

合议庭认为,蒋男因药物作用,犯案时产生以暴力解决忿懑的决意,而使他依辨识而控制行为的能力,较通常一般人显著减低,因他先前并无服药后产生暴力反应,无法预见自身服药后的行为影响,所以符合《刑法》第19条第2项,减轻其刑规定。

高院审酌蒋男的部分反社会人格,是因由药物滥用的药物作用所导致,他仍有矫治、再社会化的可能,但依他犯罪手段、情节、所生损害,显示他恶性重大,认为对他量处无期徒刑,令其长期隔绝,以免危害他人,已兼顾更生改善及复归与社会安全的维护,并与罪责相当,因此撤销一审死刑,改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