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前妻掳女夺2命 李宏基生死辩28日宣判

曾因家暴入狱的男子宏基,出狱后竟变本加厉,对前妻女儿纠缠不清,李前年在幼稚园前刺死前妻,并趁乱抱走6岁大女儿,逃往山区烧炭自杀;结果他急救脱险幼女不幸身亡,来不及长大,二审将李判处死刑,最高法院今(14)日召开生死辩。李的律师认为李犯案后说情绪用语,是想「司法自杀」求死,未达不能教化,不该判死。检察官则认为「虎毒不食子」,李践踏生命权,请求维持原死刑判决。

李宏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及更一审,都以他李没有痛改前非之心,犯后毫无悔意,判他死刑。最高法院今日上午召开言词辩论庭,全案已辩结,定本月28日上午10点宣判

妻害女的38岁男子李宏基,与陈姓前妻育有6岁及4岁女儿,但因李无法吃苦且多次家暴,导致夫妻离婚,李并因违反保护令入监服刑8个月。前年4月间,李出狱后趁前妻送2名女儿到高雄市园区一家幼稚园时,因强行抱走女儿,遭陈姓前妻阻止,两人当场发生争吵,不料,李突然持尖刀刺死前妻,还在混乱中抱走大女儿。

老家桃园李男,因熟悉桃竹一带山区地形,一路开车北上到新竹尖石乡,点燃木炭后,边开车往山区边烧炭,想要与大女儿共赴黄泉,后来因吸入过多一氧化碳昏迷,车辆擦撞到路边护栏停下,经新竹尖石新乐派出所警员巡逻时意外发现,将两人送医,李获救但女儿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