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警命案二审辩论终结 2月24日宣判

铁路警察李承翰家人托委律师许雅芬建请二审判处郑姓凶嫌无期徒刑。(洪荣志摄)

铁路警察李承翰命案一审被告无罪引发争议台南分院11日辩论终结,订2月24日上午9点25分宣判。李家托委律师许雅芬及台南高分检察官志峰都认为郑的手段凶残,建请判处无期徒刑;郑的辩护律师陈伟仁陈明则以郑案发时患有思觉失调症无辨识能力,希望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许雅芬认为,死者家属请求法官判处无期,主要理由有被告仅为泄愤即杀死被害人,加上持利刃杀人的手段非常凶残,对社会危害重大;当时许多乘客都认为,如果不是李承翰英勇上前制伏被告,可能会有许多人会遭杀害。

许雅芬还强调,被害人家属至今仍无法接受,也无法抚平伤痛,李承翰的父亲李增文一审时每次都出庭,一审判处被告无罪后,因无法为儿子讨公道抑郁而终;被告律师虽主张郑有精神障碍请求减刑,但郑患思觉失调症已久,却不愿意就医服药,对善良百姓及行走道路或搭乘大众交通工具的民众来说,是很大的威胁与危害,希望法院慎审考量,不宜轻纵减刑。

林志峰也说,郑刺死李后被带到派出所制做笔录时,不仅找来法律扶助会的律师,还拒绝夜间询问,应是有辨识能力;他更感叹,基层员警执法时,在当今的司法环境下,不是赔钱就是赔命,建议判处被告无期徒刑,以建构友善的执法环境。

陈伟仁及陈明则以台中民医院嘉义分院医师沈正哲的精神鉴定结果,认为郑案发时思觉失调症病发,已经没有辨识能力,建议维持一审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