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辩论终结 合议庭定4/29宣判

台南市议会第4届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历经2天的集中审理、辩论后,6日辩论终结,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都要求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议会第4届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历经2天的集中审理、辩论后,6日辩论终结。10名被告不仅全部要求判处无罪,阵容华丽的被告辩护律师团也主张被告无罪,并将此案导向为单纯换票的「政治事件」,还认为司法不该介入政党运作,最后合议庭定于4月29日下午3点宣判。

鉴于检方及议长邱莉莉昨天已完成结辩,今天延续昨天的庭讯,从上午9点30分至下午1点,由此案其他9名被告进行结辩。林志展等人的委任律师群,除替各自被告进行无罪辩论外,也针对证人方一峰的证述提出诸多疑点,并对在黄怡萍住处聚会闲聊时,李镇国及高玫仙所供述的「A保证、B折扣、C经费、D薪资」提出质疑。

多位律师都认为,此案只是政治理念的结合、换票,并无财产上的利益,也不属不正利益,所谓不正利益应该要能转换金钱,但检方却没有任何证据,因此应该判处无罪;另外,此案也等同审查「换票犯不犯法」,司法不应介入政治审查。

至于起诉书中所谓的A、B、C、D,纯属李高夫妻的事后臆测或是期盼,并无具体事证、时间表或对价关系。林士杰的律师更针对方一峰指涉的恐吓一事,强调方一峰已多次表示没有心生畏惧,还质疑方是郭信良的坚定支持者,此事完全是政治操作。

合议庭询问被告意见时,议长邱莉莉强调,自此案被约谈以来,她饱受不白之冤,政治生命、政治清白及政治诚信都受到严重的冲击,检调刻意扭曲事实,指她与郭再钦涉贿选、恐吓,全都是不实指控,她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可能做违法的事,请法官还她清白。

副议长林志展则请司法人员摸着良心办案,不要做人家的打手。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认为,此案是政党合作,并没有不正利益交换,他并没有犯罪。台南市议会无党团结联盟顾问杨志强也说 ,一切都与他无关,请法官判他无罪。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表示,此案是政治操作,选举期间很多事情都被放大,企图影响选情,他是无罪的。

市议员黄丽招认为,一切都是大家情义相挺,她并没有犯意,也没有行求贿选。议员李镇国及妻子高玫仙、议员李文俊及其友人黄怡萍等人,也都主张自己无罪。

审判长询问检方对科刑的建议时,检察官仅简单指出,请法官依起诉书所载内容,量处适当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