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 被告质疑监听证据力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结束后,议长邱莉莉步出法庭表示,「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洪荣志摄)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24日首度开庭。10名被告在20名律师陪同下大阵仗出庭,不仅全部否认检方起诉事实,甚至对检方出示的通讯监听译文及证述,也质疑是否具证据能力。庭末,法官谕知5月30日下午2时30分续开准备程序庭。
昨庭讯结束,议长邱莉莉受访表示,「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也说,「有信心会获判无罪」;副议长林志展则不表示意见。
检方起诉10名被告,分别是邱莉莉、林志展、郭再钦、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台南市议会无党团结联盟顾问杨志强、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约用人员黄怡萍及台南市议员黄丽招、李文俊、李镇国与其妻高玫仙等。至于也曾因跑票被搜索、约谈的议员张世贤,经检方另案侦办,已获不起诉。
邱莉莉辩论律师除质疑检调从去年9月至今年2月对邱莉莉监听的合法性之外,还强调邱争取非民进党议员的支持,完全是政党协商,并无期约行贿。林志展律师也说,检方起诉的相关供述、通联纪录,均与他无法勾稽;林在民进党团会议推举支持李文俊担任副议长,也并非不正利益。
郭再钦律师认为,政治结盟是客观事实,但请法官考量政治利益不等于贿选。李文俊律师指,李文俊与邱、林单纯是政治结盟关系。林士杰律师强调,林士杰与国民党议员方一峰对话时,无凶恶口吻,要求调查其他证据。
李镇国、高玫仙律师认为,李镇国与李文俊交情好,早就决定支持李文俊,根本不需期约行贿;更何况,如要行贿就该立即给,那有期约4年以后的事?至于高玫仙没有投票权,更没有违反选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