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无罪 民众党立委:遗憾失望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历经1年多的审理后,台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0名被告均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一审宣判10名报告无罪,白委黄国昌表示,「尊重司法,惟仍对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且失望」,对于法院判决无罪理由,他质疑,法官将起诉书记载的薪资给予、建商折扣等视为闲聊,认定与议长选举无对价关系,实有违一般常理判断。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历经1年多的审理后,台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郭再钦、杨志强、黄怡萍、林士杰、李文俊、黄丽招、李镇国、高玫仙等10名被告,全部都因罪嫌不足,判处无罪。
黄国昌说,无罪理由摘要三「检察官主张对李镇国、高玫仙行求贿赂部分」,台南地方法院认为起诉书上的「A保证」仅是郭再钦政治上承诺,借以取得李文俊及李镇国的信任,难认为贿选或不正利益。
不过,台南地院却将同一时间地点(2022年11月21日、被告黄丽萍住家)所发生的起诉书,所载之 B折扣(黄丽招向李、高称,郭再钦可帮忙跟建商谈打折)、C经费(郭再钦承诺若李投票予邱遭开除党籍,4年后参选赞助经费)、D薪资给予(李4年后落选,支付4年议员薪资)视为闲聊、不其立即性,认定与议长选举无对价关系,实有违一般常理判断。
黄国昌也试问,郭再钦是以何种身分可以提出政治上承诺?李高二人若非贪图郭再钦所开出条件,何以在与郭再钦等人之见面后四日议长投票支持邱莉莉?
黄国昌呼吁,检方应依职权提起上诉,方能借由司法改正地方政治败坏贿选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