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正副议长贿选都判无罪 蓝营吁设选举专业法庭

针对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10名被告均判无罪,南市议会国民党团发言人蔡育辉建议,法院应设置专责审理选举案件的专业法庭。(曹婷婷摄)

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一审判决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0名被告均无罪。南市议会国民党团发言人蔡育辉2日表示,党团尊重司法判决,但贿选手法千奇百怪,检察官与法官裁判标准不一,建议法院应设置专责审理选举案件的专业法庭。台南地院对此仅回应尊重。

蔡育辉昨天表示,正副议长贿选案一审结果出炉,引发诸多联想,针对法官将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等人利诱李镇国的A、B、C、D等4项保证以「闲聊」带过,他说,现今选举贿选手法千奇百怪,法官未必懂这些术语、行话。

再者,检察官与法官裁判标准不一,全民看得「雾煞煞」,民选官员任期仅4年,对于裁判时效要求远高于一般案件,法律见解形成也必须统一,因此,党团建议应设置专责审理选举案件的专业法庭,否则无法达到「止讼」目的,并衍生更多纷争。

国民党立委谢龙介昨也说,针对正副议长贿选判决,有人说是法官对被告翻供采取全面相信,也有人指责检调办案搜证不齐,造成无罪判决,究竟是法官护航还是检调办案不力,应尽快厘清,还给各界对司法高度期待。

他说,如果用这种高度技巧掩护买票犯罪,不只匪夷所思也重重伤害台湾人民对司法的期待,法官相信这些辩词,各位乡亲相信吗?

台南地院昨天就蓝营党团提出专责审理选举案件法庭的建议,简单回应,「予以尊重」。台南地检署针对外界对承办检察官诸多臆测则强调,承办检察官依证据及侦办时程依法提起公诉,并无外界所述「仓促起诉」情形,且检察官调升、就任也是正常年度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