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99%会判无罪?台南市议长贿选案李全教判4年

▲李全教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议长李全被控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22日下午4点宣判决,法官认为有贿选事实,判刑4年、褫夺公权5年,全案可上诉。

李全教上午受访时表示「99%会判无罪,心情不受影响骗人的」,并称如果今天的官司判决是有罪,不排除会选择退出政坛未料法院判决结果认定他有罪。

台南市议长正副议长选举时,李涉嫌透过白手套民进党籍、无党籍等7名市议员贿选,金额为30万至1000万元不等,但被拒绝,检方依违反选罢法将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