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宣判 邱莉莉等10名被告「全部无罪」!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历经1年多的审理后,台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0名被告均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历经1年多的审理后,台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郭再钦、杨志强、黄怡萍、林士杰、李文俊、黄丽招、李镇国、高玫仙等10名被告,全部都因罪嫌不足判处无罪。对此,检方将于收到判决书后,研议上诉理由。
检方起诉指出,林志展与郭再钦为使邱莉莉当选第4届台南市议会议长,从2022年10月24日第3届副议长补选日之前,就经常与邱莉莉联系、聚会讨论每天相关的选情消息。
3人担心民进党内有议员跑票,分工由郭再钦担任总操盘手,出面处理每日对选情具影响事务,邱莉莉、林志展除联系党内议员固票,邱莉莉还委由郭再钦与林志展拓展民进党以外的市议员支持。
检方认为,3人商议后,决定对具选举权的市议员,采取贿选及恐吓等不法手段影响投票,对无法以行求贿赂动摇投票意向的议员,则以言词恐吓或续行行求贿赂,逼迫议员放弃投票、投给自己或投给邱莉莉,还由林志展以民进党提名副议长候选人的身分,将副议长位置作为筹码,与李文俊结盟。
不过,郭再钦、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因与李文俊不具信赖关系,郭再钦便借由黄丽招牵线与李文俊密会,协商由邱莉莉与李文俊搭配竞选正副议长;李文俊也告知可掌握4、5名国民党议员支持邱莉莉,加强彼此结盟理念。
郭再钦等人又透过李文俊的友人黄怡萍,与李镇国的妻子高玫仙联络,对李镇国游说将议长票投给邱莉莉;郭再钦则向李镇国保证,民进党籍议员会把副议长票投李文俊,若李镇国遭国民党开除党籍,4年后以无党籍身分参选市议员,郭再钦也会全力支持及赞助经费,就算落选也会支付4年议员薪资等,即所谓的「A保证、B折扣、C经费、D薪资」等行求贿赂手法。
郭再钦再联络杨志强,希望对方帮忙处理1至2名议员后,杨志强借由邀请国民党议员方一峰聚会,向方拜托将议长选举票投给自己,还说会给钱;但方尚未听到金额拒绝,事后也曾向其他国民党议员提及遭杨行求贿赂一事。
之后,郭再钦指示黄怡萍联系方一峰,由黄怡萍与林士杰搭乘厢型车到西港庆安宫旁赴约,方一峰上车后,林士杰要求方在议长选举时缺席或票投自己,但不可投给郭信良,导致方一峰心生畏惧,当日起至正副议长投票日期间,均住宿在市议会。
不过,台南地方法院审理时,10名被告全都喊冤否认涉案,并批评检调不实指控,要求法官判处无罪外,阵容华丽的被告辩护律师群,更将此案导向单纯换票的「政治事件」,还质疑总统大选前的蓝白合也没被认为有罪,强调司法不该介入政党运作,获合议庭采信。
台南地院今天宣判,本院112年度瞩重诉字第1号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案件, 判决邱莉莉、林志展、郭再钦、杨志强、李文俊、黄怡萍、黄丽招、林士杰、李镇国、高玫仙均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