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议长贿选案 邱莉莉等10被告不认罪
台南市议会第4届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院5日上午开庭时,议长邱莉莉(前排左一)、副议长林志展(前排左二)等10名被告全都否认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议会第4届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院5日开庭审理,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数出席,并否认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完成结辩的邱莉莉更强调,他们所为只是为了寻求政党合作,没有期约贿选。此案今(6)日再开庭进行其余9人结辩陈述后,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审判长郑雅文提问邱莉莉,对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中,指她2022年9月27日下午打电话给被告郭再钦,曾在电话中表示,「我家伙(台语:指财产)都卖掉了,要跟他(指前议长郭信良)拚了」、「我这次没有把黑面(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气」一事,有没有意见时,邱莉莉答称,他们只是在讨论选情,她也没有变卖财产。
随后,审判长再问郭再钦,检察官指他曾分别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10月1日下午打电话给邱莉莉说,「妳就保持这样,不要参与进来,其他事我处理!」、「关键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输赢,我们就1票1票来用」、「市议员3年前花3000万,我看我们要花上亿的」,有什么意见时,郭除否认贿选,强调这是第3届正副议长选举,与第4届无关;邱莉莉也说,「3000万」、「上亿」指的是上次正副议长选举,与此次正副议长选举毫无关系。
庭讯中,邱莉莉、林志展与郭再钦强调,此次正副议长选举,并没有贿选、恐吓等罪的犯意及犯行,都是寻求合法的政党合作。
另同案被告市议员李文俊及李镇国、黄丽招等人,也都表示没有贿选情事;黄丽招还指出,因为之前听说郭信良与李文俊闹翻了,她才跟郭再钦说可以试着与李文俊寻求政党合作,她投议长票是情义相挺,「被收押觉得很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