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 議長邱莉莉等10被告均獲判無罪

台南地检署侦办正副议长贿选案,认定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民进党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密谋以每票至少1000万利诱、恐吓等方式,包括以手比「7」恐吓议员要开枪、若不从甚至被半路带上车、搬出台南市长黄伟哲承诺可政治利益分配等方式,要求特定议员投票支持邱、林。台南地院下午宣判,台南市议会议长邱莉莉等10名被告均获判无罪。

检方依行求、期约贿赂及妨害选举未遂等罪嫌起诉10人,分别是邱莉莉、林志展、郭再钦、台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台南市无党团结联盟顾问杨志强、无党籍市议员黄丽招、国民党市议员李文俊及友人黄怡萍、国民党市议员李镇国及妻子高玫仙等10人。

台南地院审理时,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等10人均主张无罪,律师团认为此案为政治「换票」,且无具体事证认邱等人涉及贿选,司法更不应介入政治事件。

历经1年多的审理,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下午宣判,邱莉莉获判无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