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法院开庭 10被告全盘否认犯行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首度召开准备程序庭。结束后,议长邱莉莉步出法庭时表示,「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洪荣志摄)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林岳葳今天首度召开准备程序庭,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等10名被告,在合计20名辩护律师的陪同下出庭应讯。经过冗长的庭讯,10人不仅全部否认检方的起诉事实,甚至对于检方出证的通讯监听译文、关系人及证人证述,也质疑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法官谕知5月30日下午2点30分续开准备程序庭。

2个多小时的庭讯结束后,邱莉莉步出法庭时表示,「我尊重司法,但我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谢谢大家的关心。」

此案检方侦结起诉的10名被告,分别是邱莉莉、林志展、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台南市无党团结联盟顾问杨志强、无党籍台南市议员黄丽招、国民党台南市议员李文俊及李镇国、李镇国妻子高玫仙、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约用人员黄怡萍等10人。

其中,邱莉莉、林志展、杨志强、郭再钦被控对国民党台南市议员方一峰行求、期约贿赂;邱莉莉、林志展、黄怡萍、郭再钦、林士杰被控恐吓方一峰;邱莉莉、林志展、郭再钦、李文俊、黄丽招、黄怡萍被控对李镇国行求、期约贿赂;李镇国、高玫仙涉嫌期约收受贿赂。

审讯中,邱莉莉强调,「我没有贿选」;她的辩论律师叶雅萍、苏清水除质疑,检调从去年9月至今年2月对邱莉莉通联监听的合法性之外,还强调邱争取非民进党议员的支持,完全是政党协商,并无期约行贿;且邱也没有参与恐吓方一峰之事。

林志展的律师葛光辉也说,检方起诉的相关供述、通联记录,均与林志展无法勾稽;林在民进党团推举支持李文俊担任副议长,也并非不正利益,更没有参与恐吓方一峰。

郭再钦的律师蔡宜均、谢育铮认为,此案起因于过去民进党内部有人跑票,邱莉莉希望寻求第三方结盟,有助于议事和谐,政治结盟是客观事实,请法官考量政治利益不等于贿选。针对郭再钦对杨志强说的「摘一二个议员」,只是辅选用语,并非行贿的犯意联络;林士杰恐吓方一峰,也与郭无关。

杨志强的律师萧乙萱、周章钦认为,杨志强与前议长郭信良关系友好,不可能只因郭再钦一句话,就帮忙行贿方一峰;起诉书中也没有邱莉莉、林志展与杨志强有任何联系的事证。

李文俊的律师彭大勇指出,李文俊与邱、林单纯是政治结盟关系;黄怡萍的律师谢以涵、苏文奕表示,黄怡萍是李文俊的远房表妹,政治结盟在所难免,并非不正利益交换。

黄丽招的律师庄美贵、林石猛说,检方以李镇国、高玫仙的自白指控黄行贿,并无其他补强证据,不能当成唯一证据。林士杰的律师吴岳辉、蔡淑文强调,林士杰与方一峰对话时,并无凶恶口吻,要求申请其他证据调查。

李镇国、高玫仙的律师江信贤认为,李镇国与李文俊交情好,早就决定支持李文俊,根本不需要期约行贿;更何况,如要行贿就该立即给,那有期约4年以后的事?至于高玫仙更因没有投票权,根本没有违反选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