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杰遭枪击惨死!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 二审延期开庭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台南高分院原定9日下午开准备庭,但因被告之一的南市渔会理事长林士杰被伏击身亡,高分院临时通知取消准备庭,改定下个月13日再行准备程序。(中时资料照)

台南市正副议长贿选案10名被告一审全部判处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原定今(9)日下午开准备庭;不料,被告之一的南市渔会理事长林士杰昨天被伏击身亡,高分院临时通知取消准备庭,改定下个月13日再行准备程序。

法界人士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谕知不受理之判决,包括被告死亡或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续;尽管林士杰死亡,法院应依法判决不受理,但应不至于对贿选案造成影响,合议庭仍将以林士杰过去的相关供词及证述,作为判决的依据。

据了解,今年4月29日台南地院对正副议长贿选案10名被告判处无罪后,检方除在法定期限内的5月28日提起上诉,并在上诉书中汇整比较被告等人于侦查中供述或具结证述内容,与他们在审理中的供述,且详述一审判决就此案事实的认定,有何悖于经验法则及論理法则之处,并提出此案判决书中编号35通讯监察译文的法院认可函作为上诉理由,希望二审撤销原判决,更为适当合法的判决。

此外,检方翻烂判决书内容及相关证人证词3遍以上后,上周又递送上诉理由补充书到台南高分院,其中也对林士杰犯行部分多所着墨。

检方指出,原判决认为国民党议员方一峰的指诉前后不一,且林士杰身为南市区渔会理事长,开餐厅又曾参选过议员,应该不可能会有妨害自由行使法定的政治上选举权犯行,但如果诚如方一峰所言彼此不认识,林士杰何以需要透过他人介绍,与方一峰在西港庆安宫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