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 操盘手郭再钦300万元交保
郭再钦(戴绿色口罩)晚间以300万元交保。(曹婷婷摄)
台南地院晚间谕知郭再钦等6人以50万至300万元交保。(曹婷婷摄)
台南市议会正副议长贿选案,检方历经近3个月调查,将邱莉莉等10人依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罪嫌起诉,建请从重量刑,在押中的郭再钦等6人今天下午移审,经台南地院法官讯问,晚间谕知郭再钦300万交保、林士杰及杨志强200万交保、李文俊与黄丽招100万交保、黄怡萍50万交保,6人均限制住居。
台南地院指出,郭再钦等6人均否认犯行,惟有相关卷证资料及同案被告、证人的证词及相关书物证可资佐证,且互核相符,足认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的原因;然被告所涉犯行,均经检察官于侦查时讯问相关证人及被告完毕,且已调查诸多书、物证在卷,应无勾串被告及证人之虞,又考量各被告于国内均有固定住居所,且均有正当工作及相当名望,应无逃亡之虞,认无羁押必要,分别准予交保,并限制住居 。